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区县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
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全面宣贯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实现监督流程标准化、监督行为规范化。建立健全重点区县驻点帮扶机制,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对事故反复发生、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重点区
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针对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探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和班组安全协管员制度。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