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各区县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工地,持续深化红黄绿亮灯、红黑榜通报机制,落实限期整改、暂停施工、亮灯通报、行政查处、联动惩戒分级惩处机制。对重点监管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符合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项目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其它项目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规定(试行)》等,依职责分工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区县要将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落实整改工作。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和审核机制,规范专家论证工作程序;加强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管理,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工作,推行危大工程节点验收举牌制;提高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聚焦起重吊装、吊篮施工、脚手架安拆、钢结构安装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措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规范落实防护措施;监理单位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涉及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企业按月排查并上报隐患自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