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科技,提升“青岛标准”水平。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单位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积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经验提炼为工作标准;关注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制定计划,积极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工程建设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并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申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参照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管理工作的通知》编制要求,做好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编制和管理工作。各业务领域要积极打造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省标、省导则)为补充、青岛标准(团体标准、导则、企业标准)为特色的建设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引领行业品质提升、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品牌建设。
社企联手,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标准化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依托化培训基地(青岛)、青岛大学标准化学院、“标准化+”公益大讲堂等平台,大力培养标准化高端人才、实用人才。企业依托高校、培训机构将标准化内容纳入企业全员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一支熟练掌握标准化知识、精通技术的企业标准管理人才队伍。将标准化知识和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纳入到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将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务考核、评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标准化组织机构作用,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机制。工程建设标准化牵头部门要做好标准技术和信息服务,积极收集标准使用问题,协助各部门、单位处理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