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以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乃“夫莫之命命令而常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为客观自然规律,又具有“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永恒意义。老子书中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的观点。老子书中包括大量朴素辩证法观点,如以为一切事物均具有正反两面,“反者道之动”,并能由对立而转化,“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又以为世间事物均为“有”与“无”之统一,“有、无相生”,而“无”为基础,“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书中也有大量的民本思想:“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其学说对中国哲学发展具有深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