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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要求
对建筑物进行结构检测与评定时,必须进行资料调查、现场检测和理论计算分析,必要时还应作室内试验分析或现场荷载试验,对出现的问题应提出检测结论和处理建议。
建筑物的目标使用期是指根据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历史、现状和未来使用要求所确定的建筑物的期望继续使用期。
现场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收集图纸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建筑结构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设计变更、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记录、竣工图、竣工质监及验收文件等。
2、 了解建筑物使用、损坏及修缮历史,如建筑物的改造、维修、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是否受过灾害等情况。
3 、调查现场基本情况,如资料的核对、建筑物的实际使用条件、使用环境、荷载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等。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应按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和现场调查情况,明确检测范围和内容,并制定可行的检测方案。对历史建筑或特别重要的建筑应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检测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既有建筑物的现场检测应包括建筑结构图的复核与测绘、地基基础的调查、建筑结构使用环境的调查、材料性能的检测、结构损伤的检测、建筑物变形的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结构动力特性的检测以及结构或构件的现场荷载试验等。
结构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计算模型的选取、荷载(作用)的计算以及结构反应的分析。
建筑物变形检测应包括建筑物的沉降检测、建筑物的倾斜(水平位移)检测、水平构件的挠度检测、竖直构件的垂直度检测和节点的变形检测。
当建筑物上已设有沉降观测点并保存完好,且有原始沉降观测资料时,可利用已有的沉降观测点和原始沉降观测资料进行沉降检测,以求得建筑物的沉降值以及各测点间的相对沉降值。
当建筑物上未设沉降观测点,或虽设有沉降观测点但大都损坏,或已有的沉降观测点完好但原始沉降观测资料遗失时,可选取房屋施工时处于同一水平面的标志面(如未作改建或装修的窗台面、楼面及女儿墙顶面等)作为基准面,在该基准面上布置观测点量测建筑物的相对沉降,为建筑物结构性能评估提供辅助依据。基准面上的观测点应按下述原则布置:
1 若基准面选为未作改建或装修的窗台面,则每个窗台面上应布置一个观测点。
2 若基准面选为楼面或女儿墙顶面,则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5~10m 或每根柱处应设观测点。
3 若建筑物上有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则在裂缝的两侧应设置观测点。
4 建筑物任何一边的测点数不宜少于 3 个。
建筑物的沉降,宜用水准仪测量,量测数据的处理、相对沉降的计算和相关的技术要求可参见《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按标准的要求测得的相对沉降值含有施工误差,数据分析时应对此有充分的估计。